旅行社設立申請審批流程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屬于行政后置審批登記事項;
旅行社設立審批:
辦理依據:《旅行社管理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辦理條件: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相關政策法規,以及《旅游法》
旅行社申辦流程:
一、申請人到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或者有審批權限的區,縣,(市)級旅游主管部門辦理行政許可;
二、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設立旅行社審批屬于后置審批環節,申請旅行社許可證之前,需要先辦理營業執照,增加相應的經營范圍,如國內旅游和入境旅游或者旅游服務等。
三、向當地旅游局提出設立申請并填報《申報旅行社技術報告書》;
四、所在地旅游局受理申請并出示,簽署意見后上報市旅游局;
五、行業管理科受理申報材料并審核,符合條件的每季上報一次,材料不齊的審核后退回。
六、申請人及擬設立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須是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企業條件和旅游法規規定的單位及自然人。
旅行社設立審批新辦適用對象:
個人,法人,其他組織
旅行社設立審批申請方式包括:
現場申請
網上申請
旅行社設立審批辦理事項內容:
先審后批
國內旅行社設立審批法規依據:
旅行社業為許可經營行業,任何公民,法人或組織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經營國內旅行業務,應當依法向我區有審批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領取《國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后,方可從事國內旅行社經營業務,未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并取得許可證,不得從事國內旅游業務。
經營國內旅行社業務的申請人應當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辦材料,所提交的申辦材料必須齊全,內容真實,符合規定要求。
申報國內旅行社應當提供的申報材料:
1.提交《申報旅行社技術報告書》;
2.旅行社名稱預先核準證明或營業執照;
3.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向所屬地,市,縣旅游局提出的設立旅行社申請報告;
4.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
5.旅行社經理人員,財會人員,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導游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含電子導游證(IC卡)。
6.旅行社營業設施設備清單材料。
7.法定代表人履歷表;
8.旅行社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財務,計調,外聯,組團,接待,安全等)。
2023年辦理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登記范圍:金牛區,成華區, 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西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延長旅游服務
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
當前,隨著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斷優化,旅行社處于恢復發展的重要時期。為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質保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復發展,現就延長質保金補足期限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要求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質保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質保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旅游市場恢復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指導相關旅行社企業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規經營,高度重視旅游市場秩序問題,對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處理,確保旅游者合法權益不因保證金政策調整而減弱。